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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煤炭局局长 兰树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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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鸡东县煤炭局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以促进全县煤炭经济安全发展为前提,坚持一手抓安全,一手抓发展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县煤矿数量多,分布区域广,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全面加强了煤矿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推进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煤矿安全基础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推动了煤炭生产安全发展,上半年全县煤矿累计生产原煤170万吨,同比上升26%。在具体工作上我们突出了七个方面。
以“两会”期间安全为重点,全力抓好煤矿开工验收工作
全县煤矿于去年12月17日停工放假,到今年开工时,停产达2个多月时间,使开工生产的危险性增大。而且煤矿开工验收期间正是“两会”召开时期,我们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开工验收确保“两会”期间煤矿生产安全的有关要求,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春节后煤矿开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煤矿开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全县煤矿的具体情况,我们制定了《全县煤矿开工验收实施方案》,确定开工验收的时间、条件、程序、标准和方法,并成立了开工验收组织机构。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县的具体情况,这次开工首先验收证照齐全的矿井,对2005年度省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优先开工验收。
二是确定开工条件。要求煤矿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必须缴纳瓦斯监测仪器维修费;必须办理风险抵押金手续。在缴纳风险抵押金上,我们充分发挥了各煤炭公司的作用,实行了公司内部煤矿之间互相担保、风险共担,加快了开工验收工作的速度。
三是确定开工验收程序。对煤矿安全的监察、监管实行“闭合式管理”。组织以煤矿安全包井人为主、煤炭局业务人员参加的9个验收组,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年初到年底保持不变。截止目前,全县煤矿共开工149处。以整合规范煤炭公司运行机制为重点,推进公司规范化管理。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鸡东县煤矿整治60天会战活动方法的通知》要求,我们在整合煤炭公司的过程中,主要突出三个规范、两个统一、一个从严。
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煤炭公司所辖煤矿数量和区域。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煤炭局对煤炭公司进行了重新调整。按区域化管理要求,将原来的14个煤碳公司调整目前的12个煤炭公司,其中实体型公司4个,松散型公司8个,实体型公司所辖煤矿5处以上,松散型煤炭公司所辖煤矿15处以上不超20处,解决了煤炭公司跨区域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二是规范煤炭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能。全县12个煤炭公司按县政府的规定在机构设置上,成立了“五科一站”。即“生产技术科:主要是负责煤矿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指导服务;通风科:主要是对煤矿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设施使用、防治瓦斯、煤尘等煤矿通风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技术服务;地测科:主要是负责对煤矿的地质测量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培训科:主要是负责煤矿企业职工的“五级”安全培训和“三、四级”安全培训调学工作;安全管理科:主要是负责对煤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和煤矿工人兑现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仪器维修站:主要是负责对煤矿监测仪器、仪表的维修工作。三是规范煤炭公司人员配备标准。12个煤炭公司按县政府的规定配备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五科一站”科长以上专业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助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安全技术管理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专业科室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都是从事专业技术管理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两个统一:一是煤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统一。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检查面对面通报例会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制度;定期测风制度;瓦斯旬报、月报审阅制度;采掘作业规程审批制度;“一通三防”定期例会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这七项制度由煤炭局统一制作,发放给各煤炭公司。二是煤炭公司采掘规程审批权统一。经县煤炭局资质认定合格的煤炭公司,按县政府规定县煤炭局除矿井开拓工程、新建井筒、延深技术改造主项工程矿井回收、回撤、探放水措施以外的所有采掘作业规程、临时性维修,恢复等临时性措施的审批权全部下放给煤炭公司。
一个从严:严格煤炭公司资质认定和公司人员资格认定。为确保各煤炭公司组建资格和聘用人员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公司资格认定审查机构,对煤炭公司进行资质认定和公司人员资格审核。经2006年5月20日审核,全县12个煤炭公司资质认定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县政府的有关规定。
以遏制煤矿重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驻矿安全监管,所有煤矿配齐了驻矿监管员。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煤炭局从五月初开始招聘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通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方法,共培训141人,考试合格138人,加上省培训合格的9人,共有147人具备了驻矿安全监管人员资格。截止5月31日全县151处煤矿除4处长停外,全部配齐了驻矿监管员,签定了安全责任协议书,发放聘书,建立了管理档案,制定了工资收缴、管理和发放办法,监管员工资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突出乡(镇)安全监管,重点产煤乡镇配齐了安全监管人员。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人事局的支持帮助下,煤炭局从4月份开始对外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培训、面试、笔试的方法,新招聘的42名监管人员在5月初已经上岗工作。
三是突出现场监管,制定了监管人员工作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监管人员的监察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突出对煤矿现场安全监察,我们从监管人员入井工作的基本要求,入井检查程序,入井检查的主要内容,下达执法文书的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县政府以鸡政办发[2006]76号文件下发到乡(镇)、煤炭公司和煤矿企业。
四是突出百分考核,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为保证矿井的安全评估公正、公平和有据可依,我们专门制定了煤矿安全评分办法。结合当前的安全监管重点,列出了详细了评分项目并制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将百分制检查项目分为十大类六下小项,从五月份开始,每月一次,对全县煤矿逐矿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并在煤矿挂牌公示,对排在前三十名和后三十名的煤矿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进行年终汇总,实行末位淘汰,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提供依据。通过两次安全检查评分,全县煤矿安全状况有了显著改善。在六月份评分中,90分以上的矿井达到了55处,比五月份评分时的15处增加了40处。全县D级矿井只有一处。
以消除矿井隐患为重点,全力抓好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县煤矿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在检查的时间安排上,每月上旬对煤矿全面检查,中下旬主要对重点煤矿进行监察,对上旬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在检查的内容上,我们根据省市不同时期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存在的共性问题,确定每个月安全检查的重点,先后开展矿井防透水、防渗水、防治瓦斯煤尘,整治采煤方法,取消刮斗机,取消煤电钻,绞车投用后备综合保护等专项大检查。在检查的方法上,我们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机构,每次检查分成七个大组,14个小组,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和煤炭局领导带队,按划分的区域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按照《鸡东县煤矿安全专项检查评估表》逐项检查,实行百分评估,对煤矿分类排队,与煤矿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的通报检查情况,面对面的落实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上半年以来,我们共组织集中性大检查4次,检查隐患3668条,隐患整改率为90.7%,下达处罚告知书121份,收缴罚款35.9万元,先后有8处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有12处煤矿被责令停产整改。
以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为重点,全力抓好清理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2006]6号文件《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煤炭局与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省、市确定的我县17处关闭煤矿,按照关闭标准已全部关闭。同时,对我们调查掌握手续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9处煤矿按关闭的6条标准给予关闭。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同时,我们加大了对非法小煤矿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打击取缔非法小煤矿12处。
以提升矿井安全基础为重点,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县政府确定的全年实现省级标准化煤矿30处,到年末使全县省级标准化煤矿总数达到59处,其余矿井全部达到市级标准。围绕确定目标煤炭局、各煤炭公司和煤矿分别成立了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煤炭公司制定了分类推进计划,落实达标时间,负责人,实行了月检查评分,专项推进。井上、井下同步规划,煤炭局对各公司自检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推进了以创建文明工业矿区为主为主的煤矿标准化建设。一是今年对矿区植树绿化,共值树34000棵,部分矿井砌筑了花池,改善了矿区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对煤矿基础设施进行粉刷,统一颜色。三是统一定做安全标志牌,如局扇、主扇管理牌、测风板、避灾路线警标,瓦斯管理牌板,路标等。四是淘汰刮斗机、煤电钻等不安全设备。目前全县煤矿刮斗机已全部取缔,6月份检查还有十二处煤矿平巷在使用煤电钻,在月底全部取缔,全县除五处煤矿外无暖风炉其余以全部配齐。
以促进煤炭经济发展为重点,全力抓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自今年4月初开始,煤炭局分成6个核定小组,积极与省市煤炭协会协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目前为止,在151处煤矿中,有120处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已有150处煤矿经省、市专家评审,核定煤炭生产能力均在6万吨以上,其中9万吨20处。
以提高煤矿职工素质为重点,全力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在安全培训方面,我们坚持省二级调学培训、市三级调学培训和我们四级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推进了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了上级调学和四级安全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以来,省经委矿长资格证培训班,全县分四期共有75名矿长参加培训,安全、技术、通风副矿长首期培训班,全县有50名矿长到省局参加培训。全县参加市级三级培训人员400人,其中:放炮员150人,瓦检员98人,绞车司机52人,安检员50人,电钳工50人。按照全县煤矿工人四级培训方案的规定,到6月末全县培训采掘工人2162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下步我们工作思路是:以省第六次专项通报会议和市政府6月12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进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责任追究意识,增强隐患处罚意识,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检查面对面通报制度,对重点煤矿监管制度,隐患复查跟踪问效制度,隐患依法处罚制度。突出对煤矿现场监察,重点整治瓦斯管理不到位,消尘洒水设施不到位,局部通风管理混乱,无规程作业,局扇采煤,不使用风煤钻等重大问题和隐患。
继续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兑规施工,推进工程质量达标。选树典型,严格落实制约机制,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地面工业设施建设,创建文明工业矿区。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年末兑现标准化煤矿建设目标。
继续清理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按国家规定,对3万吨以下资源接近枯竭的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煤矿且安全没有保障的煤矿;不具备管理安全生产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煤矿、超层越界,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构成威胁,地质资料不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关闭。与此同时,狠抓煤矿安全检查百分考核制落实。制定煤矿安全检查评分办法,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培训、通风瓦斯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等十项内容作为考核指标,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建立末位淘汰制,对得分低、全年综合排名靠后的矿井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并列为关闭对象。
继续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差、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对1平方公里资源范围内有两个以上的煤矿,井与井容易误透的,年产量低于3万吨的煤矿,一律通过资源重组,股份制改造、改扩建等办法,实施优化整合。今年年底全部消灭年产6万吨以下矿井。
继续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按县四级煤矿职工培训方案抓好上级调学和四级安全培训,推进煤矿企业五级安全培训。煤炭局与市局协调,请市里来鸡东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在四级培训方面,局里准备到煤炭公司和煤矿集中的地方进行。在抓好职工安全培训的同时,注重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渠道,在全县形成抓安全教育的氛围。
继续整顿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严肃监管制度和纪律,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监管队伍,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的由县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