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东法院始终把“为民、亲民、便民、利民”当做审判事业的生命线,不断改善司法服务环境,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树立公正、高效、便捷、文明的司法形象和心系百姓、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司法举措“便民”
积极推出便民举措,充分发挥“窗口”和“纽带”作用,改进办案机制,采取就地开庭、巡回办案等方式,主动送法上门,方便群众诉讼,现场化解纠纷。自去年以来共派出干警64人次,下乡巡回审理案件180余件,深受群众欢迎与好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司法效果“利民”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去年以来先后审结了一系列有社会影响力、破坏社会诚信、影响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件,并成功执结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系列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鸡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司法意识“爱民”
通过采取换位思考、调中答疑、协助调解、调判比较、爱心感化等调解手段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院党组成员亲自带领办案人员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不仅起到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还节约了司法资源,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及时阻止了因案件可能导致的上访、闹访。
司法机制“惠民”
积极与司法、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作制度,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生活困难等情况,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