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团省委组织开展的“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中,鸡东法院法警大队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鸡东法院法警大队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来,在上级党委、团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细则》的要求,全体青年干警辛勤耕耘,团结一致,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忠实地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一个活泼向上、团结进取的团队,得到了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组委会的一致认可及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法警大队将继续狠抓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队,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开拓创新,弘扬职业文明,创造一流业绩。全体队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实践职业文明,努力锻造一支铁打的队伍,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创造性的开展警务工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大的勇气和信心,继续勇往直前,开拓进取,争取更好的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