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东9月12日讯 9月11日,县长李军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一届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石连双、蔡艺华、刘峰、唐凤君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以书面形式汇报了近期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非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信访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鸡东在煤矿安全工作方面,比全市其他县(市)区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因此,煤矿安全是全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行业管理部门要真正肩负起责任,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对没有开工手续的矿井,要严看严守;对取得开工手续的矿井,要按照上级规定有序推进;对年底前拟关闭的矿井,待上级部门下发批复后,依法依规关闭到位。同时,要超前谋划、扎实做好预防和解决煤矿欠薪工作,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8月29日,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醉驾、校车和客车超载、超速,非正常访、医闹等行为一并入刑。交通、交警、教育、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习、宣传、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我县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居民回迁、企业欠薪、医保工伤赔偿等方面。各战线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接访,与上访群众见面沟通,努力化解矛盾。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准确地给予答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全力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逐级对上汇报。尤其是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各战线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敢抓敢管,对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引导,杜绝公职人员参与上访事件、误导上访群众的现象。
会议听取了关于鸡东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宣读了《关于调整鸡东县棚户区建设工程指挥部的通知》,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鸡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程序(讨论稿)》、《鸡东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鸡东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会议指出,加快棚户区改造是广大群众的迫切需要。今年,棚改办、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对上争取到了棚改项目,争取的过程充满艰辛。
会议强调,申请国开行贷款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在我县尚属首次。由于贷款额度大、涉及户数多、工作任务重,我们一定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切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做到不留后患、不留遗憾。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单位要宣传好国家的棚改政策,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棚改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鸡东县棚户区改造回迁房规划设计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省住建厅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社区、物业、幼儿园用房和水冲式厕所、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