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曙光自然保护区于1992年经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准建立,批准文号为黑林野字〔1992〕273号。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隶属鸡东县林业局领导,保护区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31°03′20″~131°11′17″,北纬45°27′40″~45°35′27″,保护总面积为9766公顷。该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珍稀昆虫物种天蚕(半目大蚕蛾,Antherea yamamai)以及天蚕赖以生存的蒙古栎林生态系统。1993年黑龙江省颁布了天蚕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定,将天蚕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鸡西市哈达河水库是鸡西市重要水源地,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建成后,哈达河水库将成为鸡西市和七台河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地。由于哈达河水库上游6座村屯(曙光林场、兴东村、富强村、双山村、柳毛村、县种畜场)的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水库水质超标,对人群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控制水库河流污染源,保障哈达河水库水源地供水安全,经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达河水库水资源综合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农经〔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哈达河水库水资源综合保护工程,该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村屯雨污分流及水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生态沟渠治理工程、入库河口闸坝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工程占用黑龙江曙光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7.91公顷,其中占用缓冲区面积是0.94公顷,占用实验区面积是56.97公顷。建设内容:6个村屯周边的截流沟、环村林,5套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处理设施,36座垃圾收集站,12座化粪池,生态沟渠2154米、改造3条排水沟、新建人工湿地两处等。
由于哈达河水库水资源综合保护工程涉及到黑龙江曙光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特别是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县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将此建设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曙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缓冲区内建设哈达河水库水资源综合保护工程项目发表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
公示日期: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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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林业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