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
按照《2017年全县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要求,经县委决定,6月中、下旬对全县各党委(党组)“五个课堂”开展理论学习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党委(党组)要对学习情况及时总结,将各种佐证(如: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记录、学习讲稿、影像图片、学习体会等)归档,便于对照检查。
各乡镇党委要在所有农家课堂中选设2个示范课堂,社区党工委要在所有市民课堂中选设2个示范课堂,精心组织备好示范课,督导检查过程中将听取示范课。
各党委(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安排部署,将“五个课堂”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县委宣传部将对本次检查结果全县通报。
中共鸡东县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