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个时期全县煤矿安全工作主要是认真贯彻省6月2日全省煤矿安全专项通报会议精神和市政府6月12日全市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第九届四十四次常委会关于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开展了以煤矿安全整治60天会战为主要内容的煤矿安全工作。
(一)以规范煤炭公司运行机制为重点,煤炭公司整合工作有成效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鸡东县煤矿安全整治60天会战活动方法的通知》要求,我们针对煤炭公司组建运行初期存在公司跨区域管理煤矿难度大、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有近三分之—的煤矿没有加入煤炭公司管理的实际问题,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整治内容加大了煤炭公司的整合力度。
1、领导重视,纳入日程。县政府把整合煤炭公司、规范运行机制,做为整合煤碳资源、提升矿井规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4月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煤炭公司经理、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煤矿安全整治大会。4月27日,邹景听县长亲自组织召开了由主管煤矿安全的副乡(镇)长、煤炭公司经理、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规范煤炭公司运行机制座谈会。5月20日县委刘书记亲自加煤炭公司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会议,亲自讲课。孙祖军副县长带领煤炭局的领导班子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到各煤炭公司搞调研,制定整合煤炭公司实施方案,成立推进组,先后3次召开推进会议,协调解决整合公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煤炭公司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对照标准、严格规范。在整合煤炭公司的过程中主要突出三个规范、两个统—、—个从严。
三个规范主要是:
一是规范煤炭公司所辖煤矿数量和区域。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煤炭局对煤炭公司进行了重新调整。按区域化管理要求,将原来的14个煤碳公司调整为目前的12个煤炭公司。其中实体型公司4个,松散型公司8个,实体型公司所辖煤矿5处以上,松散型煤炭公司所辖煤矿15处以上不超20处,解决了煤炭公司跨区域管理煤矿难度大的问题。
二是规范煤炭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能。全县12个煤炭公司按县政府的规定在机构设置上,成立了“五科一站”即“生产技术科:主要是负责煤矿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指导服务;通风科:主要是对煤矿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设施使用、防治瓦斯、煤尘等煤矿通风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技术服务;地测科:主要是负责对煤矿的地质测量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培训科:主要是负责煤矿企业职工的五级安全培训和三、四级安全培训调学工作;安全管理科:主要是负责对煤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监督煤矿企业和煤矿工人兑现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仪器维修站:主要是负责对煤矿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维修工作。
三是规范煤炭公司人员配备标准。12个煤炭公司按县政府的规定配备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五科一站”科长以上专业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助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安全技术管理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专业科室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都是从事专业技术管理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两个统一主要是:
一是煤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统一。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检查面对面通报例会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制度;定期测风制度;瓦斯旬报、月报审阅制度;采掘作业规程审批制度;“—通三防”定期例会制度;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这七项制度由煤炭局统一制作,发放给各煤炭公司。
二是各煤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审批权统一下放到各煤炭公司。经县煤炭局资质认定合格的煤炭公司,按县政府规定县煤炭局除矿井开拓工程、技术改造主项工程、采区初采、矿井回收、回撤、探放水措施以外的所有采掘作业规程、临时性维修,恢复等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全部下放给煤炭公司。
一个从严主要是:
严格煤炭公司资质认定和公司人员资格认定。为确保各煤炭公司组建资格和聘用人员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公司资格认定审查机构,对煤炭公司进行资质认定和公司人员资格审核。经审核,全县12个煤炭公司资质认定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县政府的有关规定。
3、围绕职能、积极工作。整合后的煤炭公司围绕公司职能,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煤矿的技术管理。煤炭局将采掘作业规程审批权下放给煤炭公司后,各煤炭公司均能正确掌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正确指导煤矿的采掘施工,并按县政府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逐矿进行地质测量,完善每个煤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与矿之间的采掘工程综合图,实现了技术指导生产、指导安全,严格规范了煤矿的技术管理。二是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各煤炭公司每天深入到所辖煤矿入井检查,并主动配合煤炭局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整改,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各煤炭公司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培训基地和煤矿现有的培训教室,积极开展五级安全培训工作,截止6月20日培训采掘工人2162人,煤炭局培训科到煤炭公司对受培训的采掘工人进行考试。在60天会战期间,煤炭局组织了392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参加市里培训,有107名矿长参加省局和省经委的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律佩戴煤炭局统一制发的胸卡上岗。四是配合税收。各煤炭公司与煤矿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协调各煤矿完成上半年的税费收缴任务。各公司按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下矿检查的交通工具,购买钻机,目前已有8个公司钻机已经到位,有4个公司已经签定了购货合同,近期可到位。
(二)以遏制煤矿重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1、突出驻矿监察,所有煤矿配齐了驻矿安全监管员。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煤炭局从五月初开始招聘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通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考试的方法,共培训141入,考试合格138人,加上省培训合格的9人,共有147人具备了驻矿安±监管人员资格。截止5月31日全县151处煤矿除4处长停外,全部配齐了驻矿监管员,签定了安全责任协议书,发放聘书,建立了管理档案,制定了工资收缴、管理和发放办法,监管员工资实行统—管理。
2、突出乡(镇)安全监管,各产煤乡镇配齐了安全监管人员。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人事局的支持帮助下,煤炭局从4月份开始对外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培训、面试、笔试的方法,新招聘的42名监管人员在5月初已经上岗工作。
3、突出现场监察,制定了监管人员工作规范。为了进—步规范煤矿监管人员的监察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突出对煤矿现场安全监察,我们从监管人员入井工作的基本要求,入井检查程序,入井检查的主要内容,下达执法文书的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县政府以鸡政办发[2006]76号文件下发到乡(镇)、煤炭公司和煤矿企业。
4、突出百分考核,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为保证矿井的安全评估公Ⅱ、公平和有据可依,我们专门制定了煤矿安全评分办法。结合当前㈧安全监管重点,列出了详细的评分项目并制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将百分制检查项目分为十大项六十小项,从五月份开始,每月一次,对全县煤矿逐矿检查,评比,排出名次,并在煤矿挂牌公示,对排在前三十名和后三十名的煤矿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进行年终汇总,实行末位淘汰,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提供依据。通过两次安全检查评分,全县煤矿安全状况有了显著改善。在六月份评分中,90分以上的矿井达到了55处,比五月份评分时的15处增加了40处。全县D级矿井只有一处。
5、严管严罚,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针对前一个时期,部分煤矿隐患多,整改不到位,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的问题,孙祖军副县长在一周内连续二次到煤炭局召开隐患长期存在的分析会议,并针对煤矿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的问题和部分煤矿只注重生产,忽视隐患整改的问题提出了增强隐患处罚意识,增强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并亲自审阅签批现场检查笔录,仅5月份孙祖军副县长签批的现场检查笔录127份,有76处煤矿受到处罚,同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有4名监管人员被开除,5名监管人员受到记过处分。
(三)以提升矿井安全基础为重点,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县政府确定的全年实现省级标准化煤矿30处,到年末使全县省级标准化煤矿总数达到59处,其余矿井全部达到市级标准。围绕确定目标煤炭局、各煤炭公司和煤矿分别成立了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煤炭公司制定了分类推进计划,落实达标时间,负责人,实行了月检查评分,专项推进。煤炭局对各煤矿自检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推进了以创建文明工业矿区为主的煤矿标准化建设。一‘是对矿区植树绿化,春季共植树34000棵,部分矿井砌筑了花池,改善了矿区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对煤矿基础设施进行粉刷,统一颜色。三是统—定做安全标志牌,如局扇、主扇管理牌、测风板、避灾路线警标,瓦斯管理牌板,路标等。四是淘汰刮斗机、煤电钻等不安全设备。目前全县煤矿刮斗机己全部取缔。
(四)以安全发展为主题,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1、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煤炭局和各公司各矿都悬挂了安全标语,煤炭局和大队人员到煤矿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
2、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煤炭局围绕增强煤矿职工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于6月24日举办了由12个煤炭公司36名工人参加的煤矿安全知识有奖竞赛,调动了煤矿工人学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3、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煤炭局、执法大队与各煤炭公司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矿井防透水、防渗水、治理瓦斯煤尘、整治采煤方法、取消刮斗机、取消煤电钻,绞车投用后备综合保护等专项检查。检查隐患1732条,有1处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有2处煤矿被责令停产整改。
(五)以促进煤炭经济发展为重点,全力抓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自今年4月初开始,煤炭局分成6个核定小组,积极与省市煤炭协会协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目前为止,在151处煤矿·中,有120处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已有150处煤矿经省、市专家评审,核定煤炭生产能力均在6万吨以上,其中9万吨20处。
鸡东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