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调处,不发生在全省影响较大的群众性治安事件;
2、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犯罪案件下降,所占全部案件的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入室盗窃与抢劫、楼道抢劫、内部盗窃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等可控案件下降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
6、人口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7、无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8、无在全省有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案件;
9、市(地)级安全社区、村、单位达到70%以上;
10、经统计部门测评,公众有安全感的达到90%以上;
11、不发生有影响的“法轮功”事件;
12、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综治组织健全,职能作用发挥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