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东8月27日电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和社会稳定的目标,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 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各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要把成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 城镇社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创造良好的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秩序。
3、 各党委要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开展。各党委要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经费按实际人口每人平均0.3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4、 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各行政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确定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确定目标,定期考核,年度综合评估,对长期不发生治安问题的单位给予奖励表彰。对治安责任失职、防范工作不落实,导致本单位治安问题突出的要追究法人、责任人的责任,或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都与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有密切关系,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个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二、 加强城镇社区治安防范
6、 城镇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由社区、镇人民政府领导,治安防范业务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领导,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批导,积极主动地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促进治安防范措施全面落实。
7、 社区要承担起居民区治安防范任务,成立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社区主任兼任,副组长由驻区民警、物业公司领导担任,驻区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治安形势,确定治安防范任务,落实具休憩防范措施。
8、 驻区民警要发挥治安防范的主力军作用,与社区共同承担起社区治安防范任务,在地方党委和派出所的领导下,主动工作。要建立由驻区民警为主,以专业看护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兼职和义务看护队伍为补充的群防群治队伍,形成居民区、街面、辖区单位为一体,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模式。
9、 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按2000至3000居住人口配一名警力的标准,结合社区规模,治安状况,配备警力,达到一区双警、一区多警,驻区民警在社区工作时间每周达到30个小时。
10、 社区要建立专业治安看护队伍。城镇社区专职保安员由社区招聘,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专职保安员至少每300户配1至2名,每个社区保安员不能低于5名,实行24小时看护。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民政部门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从“4050”工程政府出资的公益岗位中,享受社会最低保障的居民中,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治安看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单位自建自管的住宅,由单位派人或者招聘治安员看护。实现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聘用保安员进行看护工作,物业小区配备的保安员,按物业管理规定和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但不能低于上述标准。专职治安员由公安机关先培训后上岗。
11、 动员广大居民义务参加社区防范。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团员、民兵、享受城镇最低保障人员、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在社区治安防范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组织社区保洁员、自来水收费等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把治安防范任务落实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中,列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提倡鼓励居民小区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看护。
12、 加强城镇社区的物防和技防建设。有条件的居民区可心建封闭式大院,设门卫,安装监控设施,提高防控能力,扩大防控范围。要继续巩固发展“两亮一门”工程,做好街道路灯、楼梯间照明灯、居民单元防盗门的安装与维修。
13、 城镇专业职保安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责任区的巡逻看护;
(2)发现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组织群众保护好现场;
(3)对居民安全求助给予帮助,对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求助;(4)完成社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4、 城镇社区保安员的报酬,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按下列主要渠道筹集:(1)物业管理公司聘用保安员的报酬,从收取的物业管量费中支付;(2)自建自管居民住宅的单位,聘用的保安员、治安员的报酬,由单位负责解决。
15、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合理流动。建立由社区民警治保人员组成的暂住人口管理站,负责社区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和登记,落实房租出租人、承担人、管理机构的责任,减少治安隐患。
16、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引导帮助刑释解都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掌握思想动态,保证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不漏管、不失控。
17、 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鼓励他们进步、向上。配合单位、学校和家庭重点做好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帮教工作,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18、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加强信息收集和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预防群体事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止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三、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治安防范
19、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要主动承担治安防范义务,并要“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办好自已的事”,要完善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
20、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内部保卫人员和更值人员由单位正式职工担任,不准雇佣临时工,需要雇佣的应当从保安公司聘用。
21、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确定本单位治安防范的重点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培训重要岗位人员,严格操作程序,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和避免治安灾害事故,承担安全的社会责任。
22、 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单位的治安秩序,自觉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减少杜绝职工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