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东8月27日电各乡镇、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迎接省平安建设检查验收,达到“平安创建”标准,请各乡镇、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抢前抓早、缺啥补啥,依据《鸡东县开展创建“平安鸡东”活动实施方案》、《“平安鸡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鸡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鸡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个文件内容为基准。
1、社会稳定。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在责任范围内不发生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和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2、治安平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下降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遏制杀人、绑架、抢劫、爆炸严重暴力犯罪,所占全部案件的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杀人案件比上年减少10%,杀人案件现案破案率达到80%以上。
3、入室盗窃与抢劫、楼道抢劫、内部盗窃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等可控案件下降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4、社会稳定面进一步扩大。平安县达标比例提高,平安社区、村、单位比例分别达到85%以上。
5、公众安全感增强。按统计部门测评,公众对当地治安状况满意、比较满意率在95%以上。
6、秩序良好。严密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社会面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良好,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及时查禁取缔,治安混乱区域、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铁路、公路、企业生产单位和学校内外治安环境良好。
7、加强乡镇、社区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综治办事机构建设,综治办主任由主管综治政法工作领导担任,配强1名专职副主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干部。
8、完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城镇社区警务战略和农村警务联防区建设,公安机关一线警力占总警力的70%以上,80%以上的城镇社区警务室达到省公安厅制定的规范化标准,农村原则上3个村建立一个联防区,并在中心村设立警务室,达到一区一警一联防队;城镇每200户至300户配备一员的标准建立专兼职治安联防队伍。
9、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治安事件及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10、人口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1、不发生有影响的“法轮功”事件。
12、坚持开展对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明确整治任务,达到整治效果,使其改变面貌,不断扩大治安稳定面。
要实现“四有”:
1、有创建机构。
2、有办公场所和规章制度。
3、有防范力量。
4、有防范设施。
要实现“四无”:
1、无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2、无影响大、危害大的杀人、绑架、爆炸、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和涉黑案件;刑事综合发案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3、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4、无火灾、交通、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