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98万t/a焦化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并在2007年9月在鸡东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经过现场调查、模式运算以及咨询有关行业专家与环保专家,现已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草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表1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98万t/a焦化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本项目厂址在鸡东县东海镇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洗煤车间、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干熄焦及发电、煤气净化车间、甲醇装置、生产辅助设施、生活辅助设施
建设规模 焦化98万t/a技术改造工程并联产10万t/a甲醇工程
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86576.68万元
占地面积 本工程占地面积43.68万平方米。
定员 本工程总定员1000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的建设会给该地区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造成影响的行为或活动见表2。
表2环境影响因子
时期 车间组成 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施工过程 生活污水、垃圾、噪声
运营期 洗煤、备煤车间 煤尘、噪声
炼焦车间 烟尘、BaP、H2S、NH3、CO、废水、噪声、焦粉
煤气净化车间 烟尘、H2S、NH3、BSO、废水、噪声、脱硫废液、焦油渣、冷鼓洗油残渣
甲醇装置 废气、废水、噪声、废摧化剂
生产辅助设施 生化污泥、噪声、
生活设施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3.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3.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建设期产生污染阶段主要集中在旧厂房拆除、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针对施工过程的污染环节,应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施工中的粉尘防治
土石方的挖掘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回填,若有多余土石方应堆放在附近村庄主导风的下风向或运到需要填埋的低洼处,这样既可以避免扬尘、又能够防止水土流失,混凝土搅拌机要设在棚内,散落在地上的砂子和水泥要经常清理、散装水泥、砂子、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堆棚周围应设围挡。
(2)运输扬尘的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粒状物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马槽,必须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撒。
(3)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建筑工地道路要经常洒水压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
(4)施工作业排放废水的防治措施
对施工排放的废水要进行收集和处理。应对工地一般性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复用于和砂浆与场地洒水等。
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在厂区内临时搭建的平房,统一在厂区食堂用餐,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所,对厕所应加强管理,定期喷洒药剂。洗漱水和食堂污水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压尘。
(5)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施工安装的大型机械较多,控制机械噪声应从源头开始,选择性能优良的低噪声施工安装机械,以减轻噪声污染。对高强噪声作业(例如打夯,大型设备吊装机等)应安排在白天进行,以减轻噪声污染。
3.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3.2.1运行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设一座污水生化处理站,采用A2/O法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洗煤工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外排。
3.2.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碎机设有脉冲袋式除尘器。装煤、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固定管道送到地面站进行处理,经泳冲袋式除尘器净化,排入大气。熄焦塔上部设木结构折流板捕尘装置和喷洒洗涤装置。焦炉烟气经一座95米高的烟囱排放。煤气净化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甲醇车间产生的驰放气和闪蒸气作为燃料送锅炉燃烧。
3.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及机械性噪声。其噪声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有:粉碎机、振动筛、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锅炉安全阀放散管、锅炉风机、除尘风机、通风机及各种泵类等,其噪声源强在85~100dB(A)之间。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考虑从声源上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①首先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
②对高噪设备如破碎机、分级筛、空压机、各种泵鼓风机以及电厂空冷系统、综合泵房、风机房等采用隔声室进行密闭、减振材料支撑,并在鼓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可降低声压级至50~60dB(A)。
③对煤、焦运输栈桥转运处衬垫橡胶板,U型溜槽输送,降低材料碰撞噪声。
④在总图布置上同时考虑利用地形、高大建筑物、树木阻隔噪声。
⑤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发放耳塞等劳保用品,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
⑥焦炉四大机车按操作规程,平稳行驶,减少振动和噪声。
3.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油渣、冷鼓洗油残渣、洗脱苯渣和生化污泥,送入煤场掺入煤中炼焦。脱硫废液采用配煤炼焦的处理方法。焦炉地面除尘站收集的除尘灰因吸附有大量Bap应密封输送至备煤车间配煤炼焦。甲醇车间产生的废催化剂回收或填埋。生活垃圾送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理。
3.2.5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预防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占地,尽快恢复植被;二是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应在施工后即进行生态恢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城市景观,在施工完成后给予原貌恢复。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排放的烟尘、SO2、NH3和H2S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空气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完成后,正常状况下,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熄焦工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外排。事故状态下纳污水体穆棱河将受到严重污染,因而,必须专门设事故贮水池,严禁事故酚氰废水外排,若事故贮水池贮满事故尚未排除,必须立即停产检修。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的前提下,从地表水环境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分析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因此,从声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施工阶段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程度较小,可被周边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生态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5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厂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工程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工程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上网查阅简本,或来电索取,联系方式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战友联系方式:0451-88036422
传真:0451-88036422 E-mail: Zhanyou19681108@ yahoo.com.cn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如对上述环评报告内容有相关的意见或建议请于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07.11.10-2007.11.26
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