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直属总支,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中省直单位:
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波及陕西、甘肃、云南、重庆等省(市),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情况和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报》(中办发电〔2008〕2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广泛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带头,迅速行动,踊跃为灾区捐赠。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
本次捐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发动党政机关、中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干部职工、驻鸡各部队官兵和社区居民以及农民群众参加。
捐赠时间从2008年5月15日开始,5月25日结束。
三、组织形式
(一)县民政局负责社会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直机关于5月15日早10:30统一在县直机关综合楼一楼中心捐赠会场集中捐赠。其他各党委、党组、直属总支、各人民团体、中省直单位及驻鸡各部队自行组织好捐赠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将所捐款项于5月25日前统一送到县民政局二楼财务室,接收时间为5月15日起每天上午8点30分至下午5点,周六、周日不休息。其他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可将所捐款项送到民政局二楼救济股或鸡东县红十字会。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捐赠活动的宣传工作。要严守宣传纪律,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有关地震灾情和抗震救灾的宣传报导要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统一口径。要大力宣传各级党组织对灾区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捐赠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人人关注灾区、支持救灾的浓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把这次社会捐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各级党政组织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赠。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切实做好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准备好帐篷、衣被等应急救灾物质,一旦灾区需要,立即运往灾区。
(三)此次捐赠以自愿为原则,量力而行,不下指标,不搞摊派。由于灾区情况复杂,路途遥远,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并可适当捐赠必要抢救性药品和救灾物资。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赠现金的管理。接受捐赠的现金,要专人负责、逐一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并建立专账专户,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五)全面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采取切实有效的物价监控措施,保障市场供给,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民政局联系 人:高 明 高峻涛
联系电话:5584233
传 真:5582704
县红十字会联系人:张宝富 闫红茹 刘 波
地 址:鸡东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5583181 13946871577
中共鸡东县委办公室
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