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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2008年新兵征集条件
 签发时间 2008-10-21

  征集对象:重点征集高学历、应届毕业的适龄青年。

  文化条件:非农业户口,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边境地区的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到初中。在高等院校就学的大学生入伍学校保留其学籍。

  年龄条件:2008年底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放宽到21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放宽到17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2周岁。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本人及亲属无劣迹,不习练“法轮功”等邪教,具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疾病,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优抚政策: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年400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月150元,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不低于10000元;本省籍在校大学生入伍,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的基础上,退役后由省里另外补助10000元。

  报名办法:11月5日之前,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五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乡镇、社区、委(局)武装部报名。

  县征兵办咨询电话:5582729

  鸡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来源 鸡东新闻网    
作者: 鸡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 杜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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