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直属总支,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现将鸡西市机关作风建设五条禁令公告如下:
一、严禁工作期间脱岗和迟到早退。
二、严禁办事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期限办结事宜。
三、严禁在办事、办案、办证或审批、处罚等公务过程中索要或接受当事人宴请或礼品、礼金、礼券等。
四、严禁工作期间网上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以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接待市外客人不在此列)。
本《禁令》适用于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
县纪委、监察局要求:
1、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从班子及本人做起,模范遵守《禁令》,要建立抓《禁令》执行的责任制,并具时兑现奖惩;
2、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领会《禁令》,要把《禁令》当作一项政治工作常抓不懈,作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座右铭铭刻在心,常记常警醒;
3、对违反《禁令》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受到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级;机关单位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作为考核单位当年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希望:各部门、单位通过抓《禁令》的学习贯彻执行,建设作风上过硬、纪律上严明、工作上高效能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队伍。县纪委、监察局将长期对《禁令》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5582217 5583268 5583105
中共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鸡东县监察局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