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催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截至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2万余个,带动农户60万户;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790万亩,比上年增加436万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各种形式与农民合作,改变了哈尔滨市农业从生产、运营到销售的传统模式,也在持续创新与变革中推动着哈尔滨市农业经营活力释放。
新主体促农业经营“百花齐放”
去年初,方正县德善乡王庆龙新流转了莲花村700多亩地,加上手头的100亩地兴办起家庭农场。他先买了6台大型农机实现农田连片耕种,又在种植园内设立绿色水稻种植区、蔬菜园区、果树区、养鱼池、养鸭场、水稻加工车间与仓储区。当年,他比上一年多挣了30万元。
王庆龙的家庭农场是哈尔滨市1.2万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目前,哈尔滨市已形成了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多元化的新型经营主体也在探索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参股”、“订单合作”、“中介服务”、“统分结合”、“带地入社”、“产加销联合”、“合作联盟”等多种类型农业发展模式相继产生,专业合作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经营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组织等“四种合作组织”已形成,哈尔滨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区域化集群式发展态势。
王家屯合作社走出了“企业参股”的新路子。2013年五常金福粮油公司以1000万元、1万亩地入股王家屯合作社。有了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王家屯合作社积极打造“研、产、加、销”的一条龙现代农业产业链条。他们种植的鸭稻米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并在全国发展了200多个代理商,实现了农产品由“种得好”向“销得好”转变。合作社的“乔府君道”有机胚芽米在“天猫”上的售价为每斤36元,这其中超过13%的收益进入了社员的钱包。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加速生产关系调整,在破解“谁来种地”、“谁能种好地”难题的同时,也全力推动农业结构优化,以及发展方式深度转变,从机制上推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
规模经营打造“标准车间”
“传统农业散户种植效率差、技术弱、产量低,我们正通过各种途径推进高技术含量的规模化种植方式。”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近两年哈尔滨市共投入各级农业建设资金数十亿元,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大幅提升。
通河县乌鸦泡镇柞树岗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400亩稻田已进入有机种植转换期。夏季时,稻田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放置一个容器引诱害虫,除草则全由人力来完成。“我们管理全程由合作社统一进行,严格执行有机生产标准。”合作社“80后”理事长付鹏飞强调,更高的生产标准带来的是高收益,其亩均收益将是常规种植的6倍。
柞树岗合作社余下的5000多亩地则执行绿色生产标准,新种植方式也大力推广。合作社在种植前期采用钵体育秧、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质含量等多种措施提升种植与管理水平,今年水稻长势良好并提前成熟,使柞树岗今秋挥下龙江水稻收割第一刀。付鹏飞说,提早上市的新米销路较好,除了北京市场,还销往江苏、沈阳等地。
自发成长的柞树岗合作社,是哈尔滨市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最普通的一个。但也正是这些普通的个体,构成了哈尔滨市农业生产向“标准车间”迈步的主力群体。从去年起,哈尔滨市三大作物先进的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被广泛实施;玉米大田播种全部机械化,近千万亩水稻近八成由收获机完成收割……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最终带来的是农产品的有效产出,以及传统生产方式的彻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