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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启动202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的通知
2023-12-19   来源:鸡东新闻网   编辑:龙凤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粮〔2023〕237号)和中储粮集团公司《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2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中储粮综(2023)362号),按照省发改委价格监测单显示,鸡西地区已连续三天稻谷价格低于1.31元/斤,2023年12月15日起鸡西地区启动202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今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31元/斤,与上年持平,预案执行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当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立即停止收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收购的粮食要求2023年生产、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且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0.02元/斤。

  根据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实行“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会同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承储企业申请、县市省三级会商基础上,公布鸡东县2023年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3个,鸡东县东良粮库有限公司、鸡东县永安粮库有限公司、鸡东县仓禾粮库有限公司,空仓容3.15万吨。后期,将根据余粮及市场情况及时有序增设和公布收储库点。

 

  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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