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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建档未征收回迁居民抓阄选房公示
2024-09-14   来源:鸡东新闻网   编辑:张平

  建档未征收安置的居民:

  鸡东县建档未征收回迁居民,即将开展回迁安置抓阄选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抓阄选房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8:00分开始

  2.地点: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抓阄选房房源

  安置房源为政府自建房,即秀园小 区、丽园小区、惠民家园回迁安置楼。房源分为高层、多层,分批次安置:第一批为征收档案健全及测量无异议的回迁户按抓阄序号有序参加抓阄;房源按10m2一档(即45m2-49.9m2,50m2-59.9m2,60m2-69.9m2,70m2-79.9m2)制阄投放,具体房源明细见附表。

  三、抓阄选房批次

  抓阄选房分批次进行,第一批为征收档案健全及测量无异议的回迁户抓阄,选房抓阄面积为45m2-50m2;50m2-59.9m2;60m2-69.9m2;70m2-79.9m2依次抓阄。

  四、其他事项

  1.被征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产权证照收缴单回执参与抓阄。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照收缴单回执及委托书等相关手续,按照抓阄序号有序参加抓阄。

  2.被征收人在抓阄选房后等待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通知后签订协议,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到鸡东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所产生物业费、取暖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

  3.本次抓阄按照抓阄序号参加抓阄,过号未到现场参加抓阄的,临时到现场按照正在进行的抓阄序号插队参加抓阄。

  鸡东县鸡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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