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九.一八”事变,家乡东北地区沦为日本军国主义殖民地。笔者童年时代就是在这个时期渡过的。那时年幼不懂事,我去买麻花,一下子误入日寇设置的“花屋”,惨遭凌辱,那个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距今虽然有70多年了,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春天刚种完地,我跟随外祖父去半截河(今鸡东县向阳镇)街市卖柴火,快到晌午了,柴火仍未卖出去,我饥饿难忍,外祖父交给我5分钱让我买麻花吃。我高兴地走到“万顺庆”(当时是半截河街里最大商家)门前往道南一看,有一座砖房的“女儿”墙上用混凝土修筑“花屋”两个醒目大字作招牌,我心想这屋就是卖麻花的小铺吧。也没加思索,就径直地向“花屋”走去。此时,“花屋”门是敞开着。进门一看:中间有条走廊;两侧是单间,胶合板推拉门,单间里有说话声;南窗户下有条长方形桌子,桌子西头有一个穿便衣的人喝水,桌子东头有一个日本人在洗头。穿便衣喝水的那个人看见了我,眼睛一瞪,大声吼道:“你这个小孩进来干啥?”,“我想买根麻花吃”,我回答。“上这买什么麻花!快滚出去!”那人继续吼着。我心惊肉跳,急忙转身往出走,刚走到门外,忽听一声“八咔!”,接着我全身是水,回头一瞅,原来是洗头的那个日本人不怀好意把他洗头的水故意泼到我身上的。
我满身湿漉漉地跑回到外祖父跟前,把遭遇简单地叙述一遍。外祖父把我浇湿的衣服脱下来拧了拧又给我穿上,指引我说:到“万顺庆”东“老天德”药店东屋“王家果子铺”去买麻花。买回麻花我吃着,外祖父在一旁告诉我那“花屋”是日本人的“窑子”房。何谓“窑子”?当时我年幼根本就不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年下学期要开学的前几天,同学刘瑞陪我去二伯父家向六兄借仿纸,六兄说仿纸被老鼠咬碎了,无法用了。我与同学刘瑞商定去半截河街里买仿纸。那时候与我二伯父“打伙”(即男女在一起生活)的一位高丽(即鲜族人)寡妇也要去半截河街,请求我们俩个帮她拎着鸡、鸭蛋,她自己挎着一筐烀熟的青苞米。她跟我们俩说是准备送给几个女人吃。当走到“花屋”门前,在门前跳舞的几个女子停下来,热情地上前接高丽二伯娘(这个高丽寡妇与我二伯父在一起生活以后我一直这样称呼她)。二伯娘进屋,随后摆手也让我进去。我看见一个女人把我二伯娘拿去的东西迅速送到“花屋”里;蹲在墙根那女的脱下裙子放进筐里,这个女子边擦眼泪边与我二伯娘交谈;不大一会,我二伯娘与“花屋”里的几个女人恋恋不舍地分手了。在回家的路上二伯娘告诉我说:“花屋”里的那几个女子都是我们高丽人。
日寇侵略东北后,立即派兵进入半截河,把半截河列为军事要塞,在半截河街南部驻扎日本五0部队及医院;家乡(蒙化屯)“官道”(现鸡密南线公路)南建军需物资仓库;从“缸窑”东挖一眼深井,通过铸铁大口径管道引穆陵河水至五0部队及医院;在半截河街西门里南侧设置实弹练兵靶场;在西门外北侧为其卖命死亡的建座纪念碑—“忠灵碑”;为随军“慰安妇”设置的“花屋”也同时随之在半截河街里建成,有日本宪兵队在附近监守.......。
如今,日寇侵华军事设施大部分被毁坏清除,但其遗址痕迹罪恶行径却永存。当然那“花屋”的面纱已被揭穿。“花屋”里的女性是日寇强征的随军“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肆意践踏人权,残酷迫害人民,摧残妇女的铁证!其罪行罄竹难书。
在此文最后,笔者提醒国人:牢记历史,不忘国耻,提高警惕,强军富国,不能让罪恶的历史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