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请黑龙江省交警总队批准,鸡东镇内部分街、路启用交通违法智能球机电子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街、路列为电子抓拍系统监控路段:
中心大街(严管街)、银峰大街、南华大街、振兴大街、北华大街、东山街、北京街(宾馆路两侧)、鸡古路、久泰路、集贤路、康健路、富强路、站前路、繁荣路、振东路、公安路、激光路、城建路、新建路、镇政府路、昌平路、建设路、解放路、复兴路、红星路、锦绣华城东路、得胜路、兴东路、银山路、向阳路、果园路、惠民小区东路、校园路、长益路、新峰路、党校路。
二、上述街、路通行的车辆存在“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未停放在停车位内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系统将对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