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种子销售开始进入旺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19〕95号)、《鸡西市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鸡农局函〔2019〕31号)的精神,种子企业、经营业户要提高依法经营意识,诚实守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种子企业、经营业户不要经营侵权品种、销售假冒伪劣、未审先推和非法转基因种子。广大农民和种子使用者要谨慎购种,不要购买未经审定的种子、越区品种,不要购买无合法手续流动商贩私下兜售的种子,特别不要购买“白包”、散装种子,不要购买违法直销的种子,不要购买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非法种植转基因种子,不要轻信不法经销商的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如已购买上述种子,应立即持购种凭证等证据找销售方退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种植,避免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购种时要选择品种标注活动积温比当地实际活动积温低200℃以上的品种,确保安全成熟,提高商品粮品种。
对非法从事转基因活动及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