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关于开展2017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7〕201号)要求,经各地初审和省级共复核,拟将符合文件要求的我县5户企业纳入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为确保审核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向中央储备粮鸡西直属库、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农发行鸡东县支行反映,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中央储备粮鸡西直属库 电话:2691018
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电话:5519818
农发行鸡东县支行 电话:5583892
鸡东县2017年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购库点名单:
黑龙江吉粮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谷兴粮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鸡东县仓禾粮库、鸡东县新向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新向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分公司。